“胡巴”欲上網“捉妖”
新聞來源:中國知識產權報
日前,電影《捉妖記》的制片方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,將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(京東商城)及部分商戶起訴至北京市西城區(qū)人民法院。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訴稱,京東商城上存在30多位商戶在網上銷售帶有電影“捉妖記”中角色“胡巴(WUBA)”形象的商品。據悉,北京西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
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訴稱,電影《捉妖記》于2015年7月16日在國內上映,“胡巴(WUBA)”是其中很重要的角色。該電影上映后,“胡巴(WUBA)”形象深受廣大觀眾的喜愛,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市場價值。作為電影《捉妖記》的著作權人,其對該角色形象享有美術作品相關權利。京東商城所銷售大量帶有“胡巴(WUBA)”形象的產品,未經許可且未支付報酬。
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認為,在電影《捉妖記》上映期間,京東商城作為網絡交易平臺沒有履行審查監(jiān)管義務,且為在其商城上開設的店鋪的侵權行為提供便利;以盈利為目的,嚴重侵犯了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對該美術作品形象依法享有的著作權權利,并因此獲得了巨大收益。安樂(北京)電影發(fā)行有限公司向京東商城及涉案店鋪32家提起訴訟,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。
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